各市環境違法案件立案查處情況匯總表(4月25日-6月26日)
地區 |
杭州 |
寧波 |
溫州 |
湖州 |
嘉興 |
紹興 |
金華 |
衢州 |
舟山 |
臺州 |
麗水 |
立案數 |
759 |
727 |
818 |
354 |
415 |
729 |
732 |
391 |
58 |
628 |
95 |
排名 |
2 |
5 |
1 |
9 |
7 |
4 |
3 |
8 |
11 |
6 |
10 |
六個省級督查組也積極開展督查暗訪工作。僅上一周(6月20日-24日),各組共檢查159個點位,其中河道點位129個,工業企業12家,污水處理廠(站)14座,畜禽養殖場3家,垃圾填埋場1家。行動四組重點檢查了溫州文成、平陽和泰順三地的污水處理廠、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畜禽養殖場,對所有檢查點位處理設施進出口水質進行了采樣監測,并通過浙江日報等媒體公開發布本組的督查暗訪進展情況;行動三組暗訪范圍覆蓋了湖州所有縣(市、區)(含湖州經濟開發區和太湖旅游度假區),共檢查河道115條,清淤現場8個,交接斷面5個,通過檢查查找治水短板和監管盲區,排查“三河”反彈隱患,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行動二組對紹興新昌、諸暨兩地進行暗查,重點檢查了工業園區及企業、河道、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其余各組也對杭州、寧波、衢州等地進行了暗訪檢查。
本輪省級行動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部分地區河長公示牌規范工作尚未完成,河道治理和保潔工作需進一步擴面,個別河道水質略顯渾濁,河面有藻類等漂浮物;二是部分污水處理廠管理機制不順,建設項目未通過環保驗收,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偏低,設施運行、污泥等臺賬和應急預案不完善,污泥未及時清運,部分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管網建設不規范,運維管理不到位,出水超標;三是個別畜禽養殖場出水嚴重超標;四是部分企業未按當地環保部門下達的停產整改通知書要求執行停產,存在違法建設項目,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善或未配套污染防治設施。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組均以當面反饋、書面通報等形式告知,要求各地抓緊落實整改,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下一階段,省級行動將結合《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重點檢查火電、鋼鐵、水泥、化工、印染、制藥、涂裝、合成革等行業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和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以及機場周邊和高速公路、鐵路、國省道等重要道路沿線煙囪冒黑煙情況和焚燒秸稈垃圾情況等,嚴厲打擊大氣污染環境違法行為,全力保障G20峰會順利召開。